廣東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數字經濟和金融強國建設研究院财務管理辦法

作者: 時間:2024-12-10 點擊數:

 

數字經濟和金融強國建設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是依托于太阳成集团tyc234cc太阳成集团tyc234cc的廣東省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必須合理、規範地使用各項經費,以保證研究院日常維護和各項科研工作順利進行。為加強财務管理和财務規範,研究院特參照《廣東省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經費管理辦法》、《太阳成集团tyc234cc财務管理制度》、《太阳成集团tyc234cc預算管理辦法》等,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研究院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财政、财務制度,切合廣東省教育廳、太阳成集团tyc234cc的有關規定,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及檢查。

第二條 嚴格執行學校有關财務管理制度,并将執行的情況作為考核基地負責人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條 基地的專項經費按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管理,不得用于與研究院項目無關的開支,并在規定時間内提交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及上級管理部門經費預算,按規定開支使用。

第四條 上級部門和有關單位撥給研究院研究人員或研究課題的資助經費,設立專門賬戶由課題負責人負責管理,按有關規定開支使用。

第五條 基地的創收收入,除提留10%作為發展基金外,其餘部分按個人考核等級合理分配。

第六條 基地提倡厲行節約的原則,反對鋪張浪費,以确保經費合理使用。

第七條 基地負責人應按太阳成集团tyc234cc财務管理規定承擔财務一支筆職責、健全審批程序,做到任何一筆财務支出,都有相應審核手續,以杜絕漏洞。

第八條 财務賬目公開化,基地負責人定期向全體研究人員通報财務情況,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第九條 若發現有違反财務制度者,必須及時向基地負責人報告,加以糾正。

第十條 基地負責人若有違反财務制度情況,一經發現,必須向校領導及時報告,并接受相應的批評或處分。  

第十一條 基地從鼓勵研究院科研人員充分發揮服務地方的智庫作用出發,保證各項經費合理合規使用,建立團隊經費使用職權與服務地方智庫義務責權利相關聯的機制。基地将定期開展各團隊服務地方工作檢查,根據各團隊服務地方的咨詢報告寫作數量及其他服務地方工作,并結合基地當年經費情況,為各方向團隊設定經費使用額度。

第十二條 本管理辦法從 2014年 9 月 1 日生效,具體解釋權歸數字經濟與金融強國建設研究院所有。

數字經濟和金融強國建設研究院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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