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數字經濟和金融強國建設研究院自主項目研究制度

作者: 時間:2024-12-10 點擊數:

教育部辦公廳《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建設計劃實施辦法》(教社科廳[2012]2 号)有關規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以下簡稱重點研究基地)建設總體目标是,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促進高等教育事業改革發展實際需要出發,按照立足創新、提高質量、增強能力、服務國家的總體要求,以強化特色、打造品牌為目标,深化科研體制改革,到 2020 年,基本建成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結構合理、協調發展的重點研究基地體系,為建設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創新體系提供強有力的支撐。為此,特圍繞數字經濟和金融強國建設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的總體學術方向和發展目标,制定以下暫行辦法,以加強基地自主研究課題的運行和管理。

1研究院自主課題主要資助大研究方向的自主研究,包括:(1數字化轉型與金融科技發展;(2)“數實融合”與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構建;(3)高質量發展背景下的金融強國建設

2、自主研究課題面向基地研究人員。已獲得基地自主課題資助、尚未結題的研究人員不能提出申請。優先考慮尚未通過其它途徑獲得資助的創新性科研活動。

3、基地每年用于課題招标經費不低于學校投入經費的 30%,每個招标課題的研究經費不得少于 5000 元。

4、課題申請書将由基地進行初審,原則上一年審批一次。所有課題初審通過後均需進行書面評審,評審委員需由 5 人以上專家組成。

5、課題審批結果由研究團隊負責人簽發後上報給基地主任批準。獲得自主研究課題資助的研究者,在接到通知 15 天内向基地提交課題實施計劃并簽訂課題合同,按計劃開始實施。

6、基地每年對自主課題研究進展進行監督和評估。課題負責人應在每年的總結會上介紹課題最新進展和成果,并提交書面《進展報告》,基地根據課題進展情況撥付下一年度經費。自主課題研究期滿後,課題負責人應在 1 個月内提交《課題結題報告》,并附相關的研究成果證明,基地組織驗收。取得突出成果的自主課題可以考慮申請延續資助,基地将優先予以考慮;無故逾期不按要求提交總結報告者,取消其今後在本基地申請課題的資格。

7、自主課題實施過程中,原則上不允許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目标。如須改變或推遲計劃,應提前 3 個月提交書面申請,征得基地主任同意後方可實施。遇有特殊情況而不能按期完成時,本基地将酌情減少或凍結經費。

8、課題經費用以支付該課題的有關科研業務費、資料費等。課題經費的各項開支及标準,均按《廣東省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經費管理辦法》和《廣東金融學院财務管理制度》執行。課題一經批準,即按計劃分年度撥款;當年餘下的經費可結轉到下一年度使用。課題結束後,應及時作出經費決算,自研究期滿之日起1 年後仍有結餘的經費收歸基地所有。

9、自主課題資助的論文發表、專著出版都應将本基地作為署名單位,中文署名為:數字經濟金融強國建設研究;英文署名為:Institute of Digital Economy and Financial Powerhouse Building; 同時,應注明數字經濟金融強國建設研究院自主課題資助”[supported by Institute of Digital Economy and Financial Powerhouse Building]。對于獲獎、申請專利或進行技術轉讓的研究成果歸屬,處理原則同上。

10、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11、本管理辦法最終解釋權及修訂權歸本基地所有。

數字經濟金融強國建設研究院

202491

版权所有: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學院辦公室2319 聯系方式:020-37216231  郵編:5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