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數字經濟和金融強國建設研究院招标項目管理辦法

作者: 時間:2024-12-10 點擊數:

 

數字經濟和金融強國建設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為了充分利用基地有限資源開展科研活動,提高基地科研實力和科研成果,同時,根據太阳成集团tyc234cc有關文件精神,現制定數字經濟與金融強國建設研究院招标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條 基地每年用于課題招标經費不低于學校投入經費的 30%,每個招标課題的研究經費不得少于五千元。一般情況下,課題立項後撥付經費 60%,課題驗收結項後撥付其餘的 40%。

第二條 課題完成時間期限一般為一年,具體期限根據當年實際情況确定,原則上不超過 2 年。

第三條 每年由基地學術委員會小組拟定招标課題研究方向,課題研究方向應把握基地研究重點和基地發展規劃,緊跟發展前沿。

第四條 課題招标應面校内外公開招标,課題負責人需有較豐富的前期相關研究成果或實踐對策研究經驗,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并能擔負科研工作組織指導職責,任何符合條件的科研工作者都應有資格申請基地招标項目。

第五條 課題申報截止後,基地應組織專家對申報課題項目進行評審,通過基地領導同意後确定立項名單并予以公布。

第六條 為保證科研成果的質量,基地應對課題成果有明确要求,課題成果要求可根據當年實際情況,圍繞學術論文、咨詢報告、領導批示等方面進行明确規定。

第七條 課題完成後,由課題負責人向基地提交結項報告,基地領導小組對結項報告予以審核後才能完成結項。

第八條 研究成果發表須注明“廣東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數字經濟與金融強國建設研究院資助” [英文supported by Institute of Digital Economy and Financial Powerhouse Building]字樣,以此作為項目成果歸屬的依據。

數字經濟和金融強國建設研究院

2024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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